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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2-11 11:25:17   责任编辑:admin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
1.初中非在编道德与法治1人(2026年2月-2026年7月)
2.初中非在编数学1人(2026年2月-2026年7月)
3.初中音乐产假顶岗1人(舞蹈专业)(2026年2月-2026年7月)
二、招聘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热爱教育事业,心理健康,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道德;
2.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;
3.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,身心健康,年龄在45周岁以下;
4.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、普通话等级证书,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。
5.有职称、有中学班主任工作经验、有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(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)。
三、报名及考核方法
1.报名时间及要求: 即日起至2026年2月23日,采用“成熟一批,面试一批”的方式进行。请应聘者将教师个人简历表(个人简历表的电话请保持畅通)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普通话证书、教师资格证书拍照或扫描后打包以电子版的方式发送到学校邮箱:xmhjhui@sina.com;邮件主题:应聘学科+姓名。面试时再提交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。
2.面试时间:待电话通知
3.考核地点:厦门市海沧区东孚中学
4.考核方式:片段教学+面试
5.联系电话:黄老师(13850040485)、许老师(18150092531)
四、体检及待遇
1.根据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,由专家组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通知体检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(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,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)。参加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三级医院体检,体检费用自理,不按时参加体检者,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,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。体检及重点目标重要岗位人员背景审查,两项内容均通过者予以聘用,办理聘用手续,并签定合同,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一个月,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。
2.受聘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定劳动合同,工资待遇参照《厦门市海沧区东孚中学校聘教师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温馨提醒
学校地址:海沧东孚街道过坂路58号
乘车方式:海沧乘805到东孚中学站下车即到。
或搭乘地铁2号线到东孚站下车。